第二百四十三章 侠骨柔情-《都市神级主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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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男人生得浓眉大眼,剑眉星目,一头浓密的长发,在黑夜中无风自动,爽朗的笑声,覆盖了大半个会场。

    公共场合,而且是上流社会聚会的公共场合,大家说话都是细声细气,温文尔雅——起码张凡见过的所有上流人士都是这样的,哪里有人如此豪迈的大笑?

    更何况,他话语的内容,还是对今晚晚宴的主人,关立行冷嘲热讽,建立在别人的怨恨之上,更是大肆的在人家伤口上撒盐。

    可以感觉的到,因为这个男人的到来,会场的气氛已经变得充满火药味了。

    偏偏,还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指责他,这就让人耐人寻味了。

    张凡眯着眼睛打量着这个男人,牵在手里的球球也是仰着脸,好奇的打量着这个男人。

    周家有秦暮雪、秦东升,关家有关立行,这三人张凡都见过了,剩下的,只有姜家的姜牧云了。

    《红楼梦》里王熙凤不见其人,先闻其声,姜牧云也是这样,你可以理解这是一种狂,也可以理解为这是一种本性。

    更重要的是,这个姜牧云看似大大咧咧,却是粗中有细,言语虽鲁莽,但是细细体会,却能发现,每一句话都戳人要害。

    就比如刚才那句话,看着像夸张凡,但是,却加深了张凡和关立行之间的敌意。

    原本,两人只是私下的仇怨,现在,怕是升级到明面上得了。

    “姜牧云,姜家阿摩斯之剑。”秦暮雪恰到好处的上前一步,向张凡介绍道。

    “阿摩司之剑?”张凡惊讶,这个希腊神话他可不陌生。

    这是杀死海神之子阿喀琉斯的剑,相传阿喀琉斯力大无穷,唯一弱点是在脚后跟之上,特洛伊王子便用阿摩司之剑狠狠刺进了阿喀琉斯的脚后跟之上,杀死了阿喀琉斯。

    后来,阿摩司之剑也被人们用来比喻力挽狂澜的关键人物。

    “是的。”秦暮雪看了一眼姜牧云,说道:“姜家的第二辈,也就是我父亲的那一辈,不如关家,但是,第三辈却出了一个姜牧云,而他也被誉为足以刺穿关家的一把利剑。”

    “暮雪,你就别挖苦我了,那都是外人传的,信不得真,我哪有这么厉害?”姜牧云苦笑道,在秦暮雪面前,他还是收敛一点的。

    秦暮雪笑笑,并不言语。

    “姜牧云,你什么意思?”有关家的小辈站出来,眼神不善的问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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